外语系关于加强本科毕业班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位毕业班任课教师、毕业班学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培养计划,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1、教师对学生上课情况严格考勤,并及时向系教学秘书反馈;
2、学生请假,按照请假制度,三天以下(含三天)由辅导员审批,四天至七天由党总支书记审批,七天以上(不含七天)由学校审批;
3、辅导员做好日常检查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 教学质量检查组成员按照外语系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反馈。
5、对于学生无故不上课、或一门课迟到三次以上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6、全体毕业班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备课、上课,履行好教师教学规范。授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2013年9月2日起执行,请各位教师、学生及相关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外语系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