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0 届毕业生返校后教学工作,现对本学期涉及毕业生的主要教学工作事项进行了总体安排,具体如下:
一、补考、成绩置换、课外学分和毕业清考工作
1.毕业生补考
1)成立补考巡考小组:
组长:郭家平 张哲华
副组长:李继平胡卫卫
成员:陈平 郝礼军 王庚 常远红 王欢 陈蕾
负责对考试编排、试卷印刷、考试巡查、成绩录入等方面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2)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4 月 30 日前完成毕业生补考名单核对(教学秘书、系主任);
5 月 6 日前发布《2020 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办公室、教学秘书);
5 月 11 日前公布 2020 届毕业生补考方案(办公室、教学秘书)。
2.毕业生借助网络修读公共选修课成绩置换
5 月 15 日前,发布《关于认定学生自行修读慕课(Mooc)课程学分的通知》,安排成绩置换相关事宜。(办公室)
5 月 18 日至 22 日由学生提供申请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报送教务处。
3.毕业生课外学分审核
1)成立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郭家平张哲华
副组长:胡卫卫
成员:王庚王欢 陈蕾 郝礼军 常远红
5 月 13 日前,发布《关于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参照教务处),安排课外学分认定的相关事宜。
5 月 15 日至 21日,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提供申请和相关材料。
5 月 22日至 27 日,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小组对学生系统申报结果、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报送教务处。
4.毕业生清考、2019 届结业换证考试及换证
5 月 29 日至 6 月 5 日,参加教务处组织2020届毕业生清考和 2019届结业生换证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 月 10 日前任课教师完成清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工作。
依据 2019 届结业生换证考试结果,按照换证流程及时办理结业换证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论文抽检、评审。
4月30日前,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三稿,论文定稿。学院抽检;
5月6日前,完成论文复制比检测,指导教师评分;
5月10日前,论文交叉评审及校外盲审,填写评审意见表。
第二阶段:答辩、成绩评定及公示。
5月17日前,完成第一轮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月24日前,完成第二轮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月29日前,完成补答辩,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自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月31日前,成绩评定、结果公示。
第三阶段:论文资料归档、总结。
6月5日前, 按照要求提交装订完整的毕业论文文本及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的各种表格、文档,提交给指导教师。(纸质版、电子版)。
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复核、资料归档和总结工作。
2.答辩及成绩评定:
1)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以不及格论处:
—— 毕业论文(设计)经校外专家盲审后认定未达到学位论文规定要求;
—— 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与导师失去联系三天以上。
—— 论文有抄袭现象,CNKI或维普数据库查同复制比在30%以上;
—— 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买卖、代写行为;
3. 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实施“导师负责制”,全体指导教师应高度负责,按照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毕业论文工作要求,做好对毕业论文各环节的指导与质量把关。
2)各系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和中后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0〕7 号)要求,加强内容质量指导,预防学术不端行为,规范答辩与成绩评定,抓实抓细各环节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对返校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加大指导力度,增加面授密度和次数,确保学生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对暂缓返校的学生,指导教师要通过网络视频、语音、邮件等方式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完成任务。
4)学生要密切与指导教师沟通,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和检查要求提交各阶段材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做好答辩准备。
5)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做好抽检工作,按照学生人数的 60%抽检,综述类毕业论文 100%检测,归档时将查重报告装入档案袋中。随机抽取10%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校外盲审。
6)对确因疫情防控等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创造条件使其利用网络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后期撰写、指导、远程答辩等各环节工作。
7)在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推优、集中检查、资料归档等工作。
三、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工作安排
各系5月6日前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毕业实习(专业实习)情况进行摸底;根据疫情情况合理安排后续工作,并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管理。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完成的实习,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实习时间、内容及方式,问题突出的,由学院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详细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备案,保证教学质量。
四、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教字〔2020〕9 号)文件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实验室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5月6日前完成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5月15日前完成实验室卫生和防疫消毒工作。
五、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信息核对、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
4 月 27 日至 5 月 20 日,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0 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校对工作的通知》(另行发布)安排,做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校对工作。
2.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核对
5 月 4 日至 15 日,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 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另行发布)安排,做好 2020 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
3.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 6 月 15 日至 19 日进行毕业资格审核,6 月 19 日至 22 日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发布)要求,做好 2020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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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