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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02-06 12:29  关注:

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接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通知(陕教技〔201312号文件),2013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与陕南民间文化中心)

二、资助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必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网上在线评审。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评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考察、论证。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3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须确保个人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人所在院系及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

4.产业化培育项目须与企业联系并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

5、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项目的资助。

6. 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专项由由农生院组织推荐申报;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由中文系组织推荐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申报时间安排:

114115日,院系及部门到科技处领取分配的项目申报系统登陆帐号和密码。申报人在所在院系及部门领取项目申报系统个人登陆帐号和密码。职能部门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领取项目申报登陆账号和密码。

116224日,申报人按教育厅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25227日,科技处在线审核。

22831日,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审核通过项目的正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纸质申请书均由申报系统生成(项目组成员需添加联系电话),产业化中试项目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含查新报告等附件) ,逾期不予受理。

注:项目评审费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收取。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932

附件【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附件2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http://stmis.xauat.edu.cn/xm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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