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审核2011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科技处《关于实行科技成果常态化审核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凡我系2011年有科研成果的老师,请抓紧时间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 登录个人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 向系内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审查。
3. 院系审查审定后,由分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4. 每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将成果汇总表、成果复印件统一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5.复印注意事项:
(1)成果申报人需提交成果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2份(论文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单位及作者标注页,所有成果(含复印件)首页均需写上申报者姓名及所在部门名称)。
(2)所有成果复印件为2份,1份交科技处,1份系内存档。
外语系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