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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处《关于实行科技成果常态化审核登记制度的通知》

2011-11-15 09:32  关注:

关于实行科技成果常态化审核登记制度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去年年底,我院科技成果统计正式启用科研管理系统,实行了个人网上申报、院系审核、科技处汇总公示的工作程序,试用证明,科研管理系统稳定可靠。为了减轻各部门和教师年底科技成果统计的工作压力,从2011年起,科技成果统计实行日常化申报、审核登记制度,成果持有人可随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申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教研、科研绩效计分办法(修订)》(院发〔201123号)中规定的各类科研成果(每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除外)均可申报。成果持有人收到成果证明材料后及时登录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2.院系审查审定与提交

    成果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成果原件、复印件交所在院系(部门)审查,院系审查审定后,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将成果汇总表、成果复印件统一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3.汇总公示

    科技处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对院系(部门)报送的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义的,纳入个人科研积分。

二、材料上报

    成果在线审核登记后,按下列要求报送成果审核登记材料:

    1、报院系(部门)材料

    成果申报人需提交成果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论文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单位及作者标注页,所有成果(含复印件)首页均需写上申报者姓名及所在部门名称)。

    2、报科技处材料

    院系(部门)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不受理个人报送。上报材料主要有:有部门审核人和分管科研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部门)公章的成果复印件及《部门成果审查汇总表(含电子版数据)》各1份。

三、几点要求:

    1.从现在开始,科研成果实行常态化申报制度,个人随时网上申报,院系每月审核,年底汇总,不再进行年度集中申报。成果持有人应及时在线申报,以免影响个人科研计分统计。

    2.考虑到每年第四季度成果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成果持有人不能及时拿到成果证明材料,从2011年开始,除上年第四季度未申报成果可以在当年第一季度内补报外,其余不再补报。

    3.实行日常化在线申报后,院系分管科研主任是成果审核第一责任人。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查,严查虚假不实成果,特别要注意审查是否非法期刊、增刊,是否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行为。

    4.实行常态化在线申报后,科技处主要负责审核汇总、公示,对成果进行抽查,对工作积极、审核无误的院系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院系和个人将进行重点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院系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5. 今后科研成果一律实行常态化申报审核,不再实行年度集中申报审核。每年1231日科研管理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个人成果信息录入及院系(部门)登录审核方法

    (一)个人成果信息录入方法

    登录科技处网页 → 点击“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科研管理系统”,打开“高校科研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正确输入个人登录帐号、密码和验证码(原始帐号没有修改的,请同时选择帐号右边的“编号”)→ 进入“高校科研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1、个人信息及密码的修改:单击“人员管理”,完善个人信息并修改密码后,单击“保存”完成个人帐户的修改;

    2、成果录入:选择“成果管理”,选择相应成果类型 → 选择“xx新增”,录入相应成果信息 → 单击“保存”(保存后可再修改!!!),再次检查无误后,单击“提交”(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完成一项成果登记,其它成果再次选择“xx新增”,完成个人全部成果的录入。(或录入、保存全部成果信息后统一提交)

    (二)院系级(部门)审核登录方法(针对当前未审核的成果)

    正确输入部门系统管理员帐号、密码和验证码(原始帐号没有修改的,请同时选择帐号右边的“编号”)→ 进入“高校科研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1、单击“人员管理”,于左边选择“人员一览”→ 查看“人员审核情况” → 单击“未审核情况”或“审核未通过情况 (通知教师完善信息后重新保存)”栏,打开“人员信息列表”,选择xxx教师右边“编辑”选项,用于编辑(编辑后,需重新对修改成果进行保存)。单击xxx教师姓名,查看该教师的全部信息无误后,在该教师姓名左侧的勾选框内打“√”后,单击右上角“通过”或“不通过”按钮,即完成一个教师信息的审核工作,其它教师信息审核同此。

2、单击“成果管理”,于左边选择“xx管理”→ 单击“xx一览” → 于右边“学院发表xx情况”栏,单击“xx部门”,打开“xx信息列表”,选择目标成果右边“编辑”选项,用于编辑(编辑后,需重新对修改成果进行保存、提交)。单击成果名称,查看该成果的全部信息并审核无误后,在该成果名称左侧的勾选框内打“√”后,单击右上角“审核”按钮,打开审核对话框,选择相应选项,单击“确定”,即完成一项成果的全部审核工作,其它成果审核同此。

 

 

 

 

 

科技处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审核2011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秋季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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