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教师“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 、评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通过评比,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 、评优工作的程序
1. 个人提出申请;
2. 教研室主任推荐;
3. 召开全系大会,个人汇报材料;
4. 群众投票;
5. 综合评比;
6. 结果公示。
三、个人汇报材料
1. 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态度:是否遵循教师职业道德;有无旷课,迟到,私自调课,私改学生成绩等有违师德的行为。
2. 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对教材,学生角色,教师角色的认识,及运用现代教学方法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等。
3.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课题情况;论文发表篇数;论文质量(代表作)、论文级别。
4. 承担系内其他工作情况。
说明:汇报材料为1000字左右。
四、评比办法
个人得分以满分100分计算,通过综合评比打分,得出与年终奖挂钩的优秀教师名额。具体如下:
1. 教学工作:包括政治思想及工作态度;教学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与成绩(占30%)。
2. 科研:科研课题、论文等(占15%)。
3. 当年需评职称(占15%)。
4. 群众民主投票意见(占20%)。
五、几点说明
1.当年申报优秀者不参加对自己的投票和给本人评分。
2.个人意见可在公布结果的当天或第二天向系内反映。若认为存在重大问题,可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3. 本实施意见依据《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文件)进行。
外语系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