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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教师“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2011-06-30 14:02  关注:

外语系教师“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 、评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通过评比,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 、评优工作的程序

1. 个人提出申请;

2. 教研室主任推荐;

3. 召开全系大会,个人汇报材料;

4. 群众投票;

5. 综合评比;

6. 结果公示。

三、个人汇报材料

1. 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态度:是否遵循教师职业道德;有无旷课,迟到,私自调课,私改学生成绩等有违师德的行为。

2. 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对教材,学生角色,教师角色的认识,及运用现代教学方法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等。

3.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课题情况;论文发表篇数;论文质量(代表作)、论文级别。

4. 承担系内其他工作情况。

说明:汇报材料为1000字左右。

四、评比办法

个人得分以满分100分计算,通过综合评比打分,得出与年终奖挂钩的优秀教师名额。具体如下:

1. 教学工作:包括政治思想及工作态度;教学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与成绩(占30%)。

2. 科研:科研课题、论文等(占15%)。

3. 当年需评职称(占15%)。

4. 群众民主投票意见(占20%)。

五、几点说明

1.当年申报优秀者不参加对自己的投票和给本人评分。

2.个人意见可在公布结果的当天或第二天向系内反映。若认为存在重大问题,可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3. 本实施意见依据《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文件)进行。

                                                     

外语系

                                         2010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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