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的说明
教字〔2011〕28号
各院系:
从本学期起,将按照新修订的《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文件规定,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工作量统计。本学期对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的功能作了修改完善。为帮助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准确理解本办法,掌握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的方法,客观公正、高效地统计出本学期工作量,现作如下说明:
(一)《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说明
1.几个系数的修改
(1)课程系数K1
②公共体育课,理论课取1.0,室外课取0.8(限30人以上开班);公共音乐、美术课取0.7;
【修订为】②公共体育课取0.9,不计理论课系数,公共音乐、美术课取0.8;
⑦重复班工作量计算:从第二个班开始,公共美术、公共音乐取0.6;公共体育取0.7;其它课程取0.9;
【修订为】⑦重复班工作量计算:从第二个班开始,公共美术、公共音乐取0.7;公共体育取0.8;其它课程取0.9;
(2)授课班级人数系数K2
学生人数 |
≤45 |
46-55 |
56-65 |
66-75 |
76-85 |
86-95 |
96-105 |
≥106 |
K2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修订为】
学生
人数 |
≤45 |
46-55 |
56-65 |
66-75 |
76-85 |
86-95 |
96-105 |
106-120 |
121-150 |
151-200 |
>200 |
K2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4)班级类别系数K4
班级类别系数:本科班取1.2,专科班取1.0。
【修订为】班级类别系数:本科班取1.1,专科班取1.0。
四、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1)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课程实习:
【修订为】(1)教育实习、专业(毕业)实习、课程实习:
2.(1)⑥组织外出实习的教师,校内准备按5天计,每天按1学时计,外出联系实习按出差办理,不再计入工作量;
【修订为】⑥组织外出实习的教师,实习项目相同的一次实习(不考虑分组、分批次,仅计1次,若同一内容分两次实习,则按2次计),仅1人计工作量,其标准为:校内准备按5天计,每天按1学时计。外出联系实习按出差办理,不再计入工作量;
(3)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毕业演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论文:
【修订为】(3)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毕业演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论文、科研训练:
②毕业演出:
【修订为】②毕业作品展示(毕业演出、画展等)、学年专业汇报(音乐会、画展等):每位教师指导学生限15人以内,时间以教学计划周数为准,每生每周计1学时工作量;
③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限15人以内,时间以教学计划周数为准,每生每周为0.5个学时工作量;
【修订为】③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科研训练:每位教师指导学生限15人以内,时间以教学计划周数为准,每生每周为0.5个学时工作量;
⑤毕业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3名具有答辩资格的教师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教师,以每人每篇0.5学时计算其工作量;各专业、系部答辩小组及答辩委员会教师名单应在答辩前一周书面报教务处审批。
【修订为】⑤毕业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3名具有资格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教师,以每人每篇0.5学时计算其工作量;各专业答辩小组及答辩委员会教师名单应在答辩前一周书面报教务处审批。毕业论文评阅每人每篇按1学时计算,评阅论文最多不超过8篇。
五、其他工作量计算办法
3.考试命题、阅卷、监考工作量:(另行计算,单独统计上报)。
(1)每监考一门课程按1.0学时计算。
(2)考试、考查、补考命题(均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按每份2.0学时计算,改卷按0.1学时计算。集体出题阅卷者,由参与人合理分配。
【新增】(3)考试工作量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总量,每学期末由院系审核,教务处汇总,单独报人事处核算付酬。
六、数据来源及相关说明
2.体育课程的分班,声乐、器乐和实验课程的分组,必须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未经报批的不得计算教学工作量;
【修订为】(序号改为1,其它序号相应调整)
1.计算工作量的数据来源于教务管理系统。所有实践、实验课程,艺术、体育等专业的部分课程的分班、分组及教学计划下达,都必须按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教学任务;未经报批的,不得计入教学工作量。在执行过程中分班、分组,教学时间、地点及任课教师等确需变化的,须及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本次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的几点说明:
①本学期工作量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6月3日-20日,逾期系统自动锁定。请各院督促老师在截止时间前确认系统已统计的工作量,申报系统未能统计的工作量,期末考试工作量的申报,可延长至6月25日。
②课程代码相同,教学计划相同的课程计重复班系数,以班级人数最大的作为首班,系数按1.0计算工作量,但系统显示系数仍为0.9。实际重复班,系统按设置标准计算工作量。
③本学期法定节假日放假未上课日期为: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二)、劳动节5月2日(星期一)、端午节6月6日(星期一),这三天课程的工作量,系统统计已经扣减;因放假教学计划不能完成,需补课的老师,请在系统里做补课申请,方能计入工作量。
④教师网上仅需填报系统未统计的或遗漏的工作量,已经统计的不要重复申报;系统统计不准确的由院系汇总,书面报教务处更正;
⑤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课程设计、教育见习、独立实验等)环节的工作量,由教师网上填报,院系、教务处两级审核计入;未在教务系统里安排的教学任务,院系应通知教师网上填报工作量,并书面报教务审核后计入。
⑥理论课中含有实验课的教学工作量,由于分组实验以及实际教学情况的复杂性,目前系统只能按理论课计算办法统计。统计的结果与实际执行的教学任务不符合的,请教师按文件规定,仔细核算后在网上填报差额部分,系统计算多余部分,请填报“负数”数值,予以更正。负数应在英文半角小写状态输入,如应扣除10.8个工作量,可填报工作量:-10.8。院系要重点核查教师网上填报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量。
⑦本学期在职的专任教师,请在网上填报不超过6课时的教研工作量,由院系审核计入。
⑧请各院系于6月27日前将本学期院系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和教师个人工作量登记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工作量统计的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和《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本学期 工作量 统计 说明
抄送:陈副院长;
单处长。
打印人:曹 辉 校对人:高 鸽 共印35份